1月 27, 2007

We need no VC but Angel 2.0


早在去年底就有這個構想,想不到跟山丘談過之後,他很快完成了這篇,倒是我覺得單純討論VC轉angel太無聊,而一直延宕至今,直到看到John KouMr. 6那的留言,才又燃起一絲動力來寫這個主題。

無論對於Web 2.0抱持著怎樣的看法,相對於美國、大陸的風起雲湧,台灣的貧瘠荒涼是不爭的事實,這部份大家討論很多,在此不再贅述,於是便有Mr. 6之屬跳出來策進,儘管辦了兩次兩人創業,聚集了一些點子主與技術人,成果卻很有限,個人覺得其中未制度化的特性(兼職、私下接觸…)影響頗大,在工時數一數二的台灣,兼職創業需要多大的毅力?(所以兼職創業的Allen真的很厲害)就算真有心,透過媒合介紹的團隊能有多大的信任?也因此,John Kou的計畫更能引起我的興趣,最大主因就在於其制度化的特性,而這個想法本身也就可以形成一個新創事業。

兩人創業主要目的在媒合點子主與技術人,其餘的部份(例如資金)就要靠自己,制度化的好處在於支援全面,但最大的困難也是如何形成「制度」。最近半年跟圈內人接觸,大家幾乎一致認為2000年網路泡沫化,是VC不再願意碰網路的主因,問題以網路事業而言(尤其是Web 2.0),種子期的資金需求不大(大的話可能也不是我們適合發展的標的),可能還遠低於開一家實體服飾店的成本(有朋友就投入三百萬開店),數十萬到百萬元(台幣)資金需求絕非傳統VC的標的,不過是許多有錢人的零頭而已,甚至大家湊湊就可以解決,創業家無論自己出不出的起,最好能有承受這個風險的能力,資金來源(乃至於其他支援)還可以參考下列的做法。

第一種方式,就是尋找VC轉angel的非傳統VC,至少對網路事業而言,一個案子投入幾百萬美金並不得增加成功機率,所以將單次投資金額切分成數十份是十分合乎邏輯的決定,以「Quick Start」計畫為例,就是用最簡單的做法啟動計畫,簡單的審核只要合夥人的2/5通過,即可「借貸」給新創公司最高25萬美金,每月利率6%(上限25%),成功進入下一階段(series A round)就以債做股,借方保留不低於其他投資方投資比例的option,通常這個階段就是以百萬美金為單位,所以就算利率達上限也不覺得痛,而且將最難的valuation延後處理,當然,若是進入不了下一階段,創業團隊結束公司就無須背負個人債務。

第二種方式本身就是個Web 2.0 model,透過市集的建立來撮合資金供給與需求方,比如說Zopa以及Prosper,供給與需求雙方可以自行設定條件,系統會進行自動配對,並拆開每筆借貸的借方(多重借方)以分散風險(近似服務Fygo的模式則是向自己的人脈借),由於此模式並非為創業者所設計(Kiva比較接近),舉凡買車、買房子、結婚等各種理由都可以到這裡借貸,只是Web 2.0的創業門檻低,剛好可以套用這個模式獲得資金,好處是利率低、手續簡便,但自然難以獲得創業路途上的其他協助,此外,這個model要能運作成功,必須相當熟悉財務操作,而且要非常了解各地金融法規(個人認為在台灣困難重重)。

第三種方式是透過Y Combinator或是TechStars這類型專門拱種子期新創公司的venture firm/incubator,拿一點有錢人零花的小錢(US$6,000~15,000),占一點小股份(5~8%),前者有赫赫有名的Paul Graham背書,並且至少有Reddit成功先例,後者條件比前者好,且像是夏令營辦在夏天(更好玩?)這種方式可以獲得經驗豐富的mentors指導,並且也有錢以外充沛的創業資源可以運用,不過要通過他們的徵選,容易嗎?其實很難,但看看下面Y Combinator的說明,至少不會死的不明不白。

We care more about how smart you are than how old you are, and more about the quality of your ideas than whether you have a formal business plan.
第四種方法是透過政府政策性的獎勵與協助,這種方式並非每個國家都找的到,以台灣來說,去年下半年資策會等單位開始關注Web 2.0,也有一系列的計畫協助創新創業,比如說這個終於浮出台面的計畫。這段時間跟主導的蘇組長團隊互動密切,Kent(III的,不是山丘)與Zita也相當努力,終於在下週二(2/13)要舉辦說明會(簡單的活動訊息看這裡),只是目前看起來跟創業競賽比較接近,不太像是要對真正的創業團隊協助,也就是提供比種子期發展更前期的協助,對於真正箭在弦上的團隊來說似無助益,比較像是獲得政府種種資源(人脈、資金)的橋樑,但真正的路還很長。

最後一種方式,可能是人性中最排斥的一種方法,卻是最直接了當的做法,無論是去借去賺或怎樣(只要不去偷去搶),創業團隊自己湊錢出來,一面做prototype一面找下一步資金,如上所述,網路創業門檻已經降低很多,如果不是架設平台服務而是工具程式則成本更低,真正buy自己idea的人,怎能忍受寶貴時間一分一秒流逝呢?無論如何都要開始動手實作,也許一萬個人有相近想法,最後可能就一個人做出來,做了不見得不後悔,可不做卻是絕對後悔!只要設立合理的停損點,就算不甚成功仍會獲得許多無價的東西。

話說回來,個人最想見到的,就是創造一個上述方式的混合體(暫時稱為angel 2.0),這種angel能夠視創業團隊所處的階段給予適當的協助,所有的資源由關注網路的大眾貢獻(參照上述第二種方式),比較不想見到的是點子主人將想法提供給這個單位來執行,真正實作過服務的人應該很清楚,無論概念多簡單,實作時遠比概念複雜千百倍,期間所要下的判斷不知凡幾,絕非任何詳盡的BP所能溝通,更何況對於種子期(或之前)的團隊,實作prototype絕對比撰寫BP重要,在「有東西有真相」的台灣更是如此。

要朝向這個方向前進,最難的部份就是篩選的過程了,然而這部份亦可以發揮2.0的想像,由眾人的集體智慧推舉panel,負責團隊、想法的徵選與評估,panel的產生要制度化(當然保密協定與利益衝突排除條款不可少),任何人要入股時就要同意panel產生的制度,之後就扮演好股東的角色,使得panel在合法任期內的決定具有絕對效力,一旦作成協助某團隊或想法的決議,就由另一批適合的人負責執行協助的部份,而主事者絕對必須熟悉台灣(乃至於世界)的創新網路服務,能以合縱連橫的思維協助服務串連、mashup,藉以達成整體綜效,避免開發資源抵消,這點至為重要。

對台灣網路失望嗎?個人近半年看到的卻是許多充滿生命力的群體,只要一個適當觸媒的產生,一定可以激盪出燦爛的火花。我始終保持這個美夢成真裡whispers的信念,而且確定自己並不孤單。
If you build it, he will come.

13 則留言:

  1. 總感覺到台灣瘋Web 2.0的一些人,似乎都是看到那個誰誰誰可以把網站賣掉好幾億、那個誰誰誰獲得創投投資好幾百萬什麼的。所以想說,這樣的網站技術也不高嘛,自己也能弄一個,說不定會一夜致富,或是可以獲得投資,花別人的錢比較爽。

    誰說弄個網站就一定可以獲得天使資金?台灣每天多少人成立公司、開店面,也沒人希望有創投或天使光臨。

    網路創業跟非網路創業有什麼差別?憑什麼網路創業畫的大餅會比傳統創業來得有魅力?

    引用富爸爸叢書第10集的一句話:「創業就像不帶降落傘跳傘,要在半空中趕快把降落傘給製造出來!」

    所以不要因為有了別人的資金才敢創業,或是弄了個網站就希望有別人的錢可以投資進來。這樣會捨本逐末。

    不管網不網路,只要是一個獲利的事業,一定會吸引投資者想投資。或許你到時反而不想讓其他人投資了,賺錢的行業不一定要讓他人分杯羹。

    以上只是我臨時有感而發,不是針對ppolis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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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i jehuen,

    感謝您的意見,我覺得台灣網路圈(特別是2.0這塊)還是有很多人不是把錢看成最重要的因素(當然它絕對是重要的因素)。同樣是創業,網路比較具有夢想延伸性,大者恆大在實體世界更為嚴重,網路有一點以小博大的可能性。我相信有其他朋友也會有同樣想法。

    完全同意你所說關於資金的想法,目前我們也都是self-funded,而且還會繼續走到我們預設的狀態,所以我一點都不會認為跟ppolis有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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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有同感.
    祝您在創業的路上勇往直前,不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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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John Kou的祝福,也希望百人股東計畫順利發展,若有我能幫的上忙的地方,也請不要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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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另外有兩個“點子”會在MyEvents成熟之前就會開始一一推動。有想法而不去做是很對不起自己的一件事。我只願意做一個有想法、有能力、還具備執行力的人。趁現在還年輕要趕快多嘗試。雖然我是一個只以成敗論英雄的人,但畢竟不試的人永遠當不了英雄,所以我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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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嗯,Allen,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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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是的!互相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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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嗯...又要老話一句:「年輕真好,青春無敵。」

    當有了老婆小孩、有了房貸負債,年紀到了不上不下的40歲以後,你還能夠有創業的夢想嗎?

    縱使有滿腔抱負熱血,老婆念一句:「錢咧?」、「小孩這個月要繳的保費咧?」,就必須乖乖低頭上班,領那每個月安穩的薪水。

    前天我跟之前創業的夥伴線上聊一下,對方總感嘆說:「年紀大了、沒力氣...」

    10年前一下班還可以熬夜趕自己的案子到凌晨,現在上班沒做什麼事情就累得要命,回到家就趴在沙發上看TiVo。

    體力、心態的確是影響創業的重大因素啊....

    祝還在撐的朋友能夠撐久一點,一定要成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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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ello chris 我是ERIC
    看到你又寫了文章,真好,創業路上一起加油。
    我們的網站也快復原成原來樣貌,幾經思考後,決定跳下去一起學習寫ASP語法,至於未來轉換到PHP則由另外組員負責,不管創業結果如何,這個過程真的很雖人可貴。

    PS:我很喜歡"創業路上不獨單"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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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那天會去拍HAPPY WEB其實是因為跟六喬治談了以後,覺得可以做一個節目。不過很遺憾地這個節目難產中,而我又要離開這個難產的節目了。那時候提案的標題是"web2.0促使網路再泡沫?掀起下一波網路紅色風暴?"
    或許想當可用的資源整合、組織,小力量的集結就能讓這個市場發光。
    網路是一個有趣的東西。不過老實說,中午臨時決定參加兩人創業小聚的我,那天不太了解web2.0是什麼、而現在nchild寫一堆專有名詞我也不了解。
    我只是想要把點子實踐,剛剛好我的點子要做網站,所以就取巧的報告了單車環島的夢。夢想到現在還沒發光,就累翻了。
    總之,這個web2.0的節目還有機會出頭的話,大家就不要吝嗇幫自己宣傳一下吧!
    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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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哈! 本文精采,居然留言板也這麼精采!
    好讓人羨慕阿!!

    我也同意 Jehuen 所提的.
    要準備靠誰都可能造成依賴的落空,
    這回尤其是想靠政府,不但節奏慢、出來的模式又是保守到不行,
    靠創投也似乎得讓創投腦袋也web2.0才行!

    還是靠自己吧,不過 Jehuen 說對了一半而已,因為一般的服飾店應該不會想要連鎖經營或是國際化,網路能創造的可不是個人利潤或是簡單的固定收入,而是更強悍的國際化資金流入,這也是我寫【為台灣買幾張全球的Web2.0大樂透】的主要用意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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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因為一般的服飾店應該不會想要連鎖經營或是國際化

    其實都有啊,我目前正在服務的公司就是想把傳統家電行變通路,開到國外去...。台灣一堆連鎖加盟系統動不動就弄到對岸去玩、我常吃的樂山娘拉麵除了日本跟台灣,也開到美國去...

    當然實體店面的複製速度不像網路那麼快,不過我看到很多台灣Web 2.0也只先弄繁體中文介面,或是內容只集中在台灣本土內容,也沒辦法馬上踏進國際舞台啊...

    網路創業門檻「可能」比傳統創業低,因此投機的動機比較大?反正弄了一個網站沒用戶就再弄第二個、第三個?還可以美其名是「網路連續創業家」:-p

    如果ppolis五年都沒有足夠的會員、沒有足夠的收入、沒有天使降臨,會有B計畫嗎?會有停損點嗎?會再弄其他的網站嗎?所有夥伴是否都像第一年般的投入呢?

    六先生的確是最佳網路創業啦啦隊,在台灣還沉溺在2000年網路泡沫陰影中時,現在對於網路創業家(甚至包括非網路創業家)都要多點鼓勵,少點唱衰。不過感覺網路創業家硬是比非網路創業家多了點一夜致富或夢想成真的想像。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我下個月(就是過幾天?),也會放棄這份高薪(?)無聊的上班族工作,全職投入自己公司的經營,大家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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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始終保持這個美夢成真裡whispers的信念,而且確定自己並不孤單"...唉呀...感動了...潸然淚下了...PPOLIS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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